浙江: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领域,设 “3 个 70%” 要素保障机制

浙江: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领域,设“3个70%”要素保障机制在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杜旭亮表示,浙江全力以赴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政策环境方面,为进一步破除“玻璃门”“隐形门”“弹簧门”,提出“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等“七个不准”,消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活动的障碍。为全力满足民营企业对资源要素保障的迫切需要,创新提出“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产业基金、新增用地、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都要在70%以上。(上观)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浙江: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

浙江: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国新办就“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举行发布会。杜旭亮介绍,将全力以赴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在环境上解压、帮扶上解渴、发展上解忧,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当地梳理提出了向民间资本推荐的“3张项目清单”,也就是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同时,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参与了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澳核电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每经网)

封面图片

浙江: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传统垄断领域

浙江: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传统垄断领域今天(2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发改委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努力消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活动障碍。浙江省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包括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在内的“3张项目清单”,积极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油气等传统垄断领域,目前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三澳核电等一批标志性项目都有民营企业的参与建设。

封面图片

辽宁出台 “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

辽宁出台“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日前辽宁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二十条重点举措”),明确全省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重点任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切实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十条重点举措”明确,全省政法机关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认定财产权属,进一步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专项整治,严惩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敲诈等违法犯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

封面图片

经济日报:加力支持民营经济

经济日报:加力支持民营经济3月5日提请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进一步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表示,要持续营造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当前,民营企业发展还面临转型升级难、创新能力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现实问题。“提升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不仅需要各种政策措施支持,更要通过法律法规把政策稳固下来,让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可行。”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委员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

封面图片

国家发改委: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国家发改委: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苏社3月21日表示,今年1—2月民间投资增速由负转正,出现比较良好的发展态势。下一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努力保持民间投资增长态势。完善制度环境,让民营企业“安心投”,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拓宽投资空间,让民营企业“有的投”,推动地方和相关行业落实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强化要素保障,建好用好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通过投贷联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等机制,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的融资和用地等要素保障。此外,加强对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评估,充分调动地方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性。

封面图片

官媒刊文: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

官媒刊文: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发文,呼吁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并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上位法,吸引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立法,贯彻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保护。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卫挺星期三(2月22日)在《学习时报》发表题为《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文章。文章写道,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拓展和深化了民营经济基本方针的理论内涵,彰显了中共对民营经济基本方针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有力驳斥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和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齐头并进”有重要意义。文章认为,为了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按照“内在要素”和“自己人”的重要定位,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文章提到,应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竞争政策框架,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以及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方面,文章具体谈到,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将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具体化,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