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个人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 20%,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河北秦皇岛:个人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20%,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适时调整。文件要求,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降低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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