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4 月 1 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江西赣州市:4月1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据赣州政务官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公告次日起执行。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南昌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南昌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南昌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称,调整南昌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公告还称,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封面图片

南昌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南昌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南昌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称,调整南昌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封面图片

常州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

常州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按照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原则,自4月19日起,江苏常州市(含溧阳市)将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本次调整适用于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包括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封面图片

南昌:4 月 1 日起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南昌:4月1日起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据南昌发布,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昌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封面图片

福州:取消二套房商业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最低 15%

福州:取消二套房商业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最低15%福州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一、在2024年4月3日已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取消福州市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二、福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澎湃新闻)

封面图片

福建省全面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降至 15%

福建省全面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首套房首付降至15%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消息,福建省全面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截至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9个地市已全面取消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