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披露,4月1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及王洪辉、朱晓星、郑凡明等个人被中国证监会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据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披露,4月1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及王洪辉、朱晓星、郑凡明等个人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远洋资本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违规。公司变更公司债券“20远资01”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21远资01”时,在已知计划投资项目停滞、募集资金将用于其他项目的情况下,仍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该募投项目。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等情形。公司债券相关制度制定和修订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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