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建行亚洲提出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公司将极力反对

世茂集团:建行亚洲提出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公司将极力反对世茂集团(00813.HK)发布公告,4月5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本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世茂集团称,本公司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世茂集团称,公司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世茂集团发布公告,4月5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本公司的财务义务

世茂集团发布公告,4月5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本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世茂集团称,本公司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世茂集团称,公司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

封面图片

ST 世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世茂集团被提请清盘

ST世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世茂集团被提请清盘ST世茂4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世茂集团”)获悉,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世茂集团的清盘呈请,涉及世茂集团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世茂集团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世茂集团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世茂集团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世茂集团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世茂集团若被清盘,可能对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清盘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世茂集团进行清盘,世茂集团后续是否被清盘尚存在不确定性。

封面图片

世茂集团收到清盘呈请 港股开市下挫10%

世茂集团收到清盘呈请港股开市下挫10%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世茂集团公告,收到中国建设银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世茂港股星期一(4月8日)开市后下挫10%。世茂集团星期一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5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约2.72亿新元)。根据公告,世茂集团认为该呈请并不代表公司境外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为保障其相关方利益,公司将极力反对该呈请,并继续推进境外债务重组以最大化其相关方的价值。公告显示,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第182条,倘若世茂集团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公司于开始清盘之日(4月5日)后就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包括据法权产)作出的任何产权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将属无效。倘若该呈请其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4月5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产权处置均不受影响。公告说,世茂集团在3月25日的公告披露,公司一直与其境外债权人进行善意重组讨论,并承诺继续就其境外重组事宜与境外债权人积极沟通,并鼓励所有境外债权人仔细考虑3月25日公告的重组方案并支持落实重组。世茂集团在3月的公告中披露了建议的境外债务重组条款,涉及世茂集团、ShimaoPropertyHoldings(BVI)Limited(物业公司)及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公告称,重组方案为债权人提供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强制可转换债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组合四种选择。路透社3月引述知情人士报道,作为世茂集团债权人之一的德意志银行在发现世茂的债务重组条款不可接受后,考虑在该月向香港法院提出对世茂进行清算的诉状。2024年4月8日10:53AM

封面图片

世茂集团:清盘聆讯延期至 7 月 31 日,境外债务重组早鸟同意费截至日期延后

世茂集团:清盘聆讯延期至7月31日,境外债务重组早鸟同意费截至日期延后6月26日,世茂集团发布公告,在本公司和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高等法院已将该呈请的聆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对于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情况,世茂集团称,本公司及其顾问一直积极推进与债权人就重组方案的讨论。为配合若干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内部审批及签署程序的计划债权人,公司已决定进一步延迟早鸟同意费截止日期至2024年7月31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一般同意费截止日期至2024年8月30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公司将适时就重组方案的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封面图片

世茂集团清盘呈请聆讯延至7月底

世茂集团清盘呈请聆讯延至7月底世茂集团发公告指,公司及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高等法院已将清盘呈请聆讯延期至今年7月31日。公司表示,与顾问一直积极推进与债权人就重组方案的讨论。为配合若干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内部审批及签署程序的计划债权人,公司已决定进一步延迟早鸟同意费截止日期,至7月31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及将一般同意费截止日期延至8月30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2024-06-2613:05:16

封面图片

融创中国:反对清盘呈请 正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融创中国:反对清盘呈请正制定债务重组方案中国房地产开发商融创中国星期四(9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当天收到呈请人陈淮军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公司未偿还其持有的优先票据,涉及本金2200万美元(约3084万新元)及应计利息。公告称,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并正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重组方案。根据澎湃新闻报道,融创中国称,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若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于2022年9月7日提出呈请之日)后对公司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若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融创中国在公告中称,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截至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并没有颁布清盘令将公司清盘。融创中国称,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有者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同时,公司将尽力与呈请人保持主动、良好的沟通,并在对其他债权人公平的原则下,与呈请人友善协商,妥善处理问题(包括将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销或驳回)。同时,融创中国还披露了公司的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在公告中,融创中国表示,公司正积极与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一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重组方案,以改善公司流动性、增强本集团的主体信用,并保障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公司一直与境外债权人保持积极沟通,听取并了解境外债权人的意见、诉求和限制,并向境外债权人小组提供了相关尽职调查的资料,以期尽快就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发布:2022年9月9日10:28AM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