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宽落户条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户籍人员可办理落户
南京放宽落户条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户籍人员可办理落户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放宽落户条件,在该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南京市公安局星期六(5月11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通知显示,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通知称,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2024年5月11日6:40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