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旧” 改造工作强化权益保障

广州:“三旧”改造工作强化权益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三旧”改造工作应当强化权益保障,先补偿、后搬迁。同时,广州提出,“留守户”拒不交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属地区政府依法予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办法》提出,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和复建安置先行,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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