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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新大公告,2023年7月,经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此后,经管理人调查核实,中融新大等合计128家关联公司符合实质合并重整条件。在实质合并审理的基础上,根据淄博中院公告,中融新大等128家关联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5月9日前,向联合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中融新大合并重整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确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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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重整计划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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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破产重整方案敲定:沈阳汽车拟获三家上市公司控制权上述重整相关程序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按照计划,这一方案将在6月30日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表决通过、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事件回顾:2020年11月,华晨集团正式宣告破产重整;2021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3年5月19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内容称,2023年2月23日,管理人在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所谓重整投资人,其实可以是单一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对于重整投资人的要求核心其实就是为债务人提供资金或者其他资源,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恢复经营能力,由此来看,华晨集团重组确实进入一个新的实质阶段。近期,华晨中国港股发布了有关公司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潜在重整最新消息。从发布的公告显示,华晨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已选定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为华晨重整的潜在投资人,如华晨管理人所知会及据公司所知,华晨重整计划仍在制订,有待华晨债权人会议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公告还显示,华晨管理人建议以拍卖方式处置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0.44%,公司现时未能确定辽宁鑫瑞所持公司余下29.99%股份、华晨重整之详情及结果,华晨重整可能影响公司的持股架构。...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66769.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66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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