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

经济日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经济日报第七版文章指出,日前,《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惩处是监管的重点。《减持办法》以规章的形式发布将为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提供规则支撑,有利于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形成震慑。《减持办法》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此外,还增加了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的义务,要求公司对股东做好规则提示,要求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股东减持情况、主动报告违规减持,这有利于加强对股东减持的管理。《减持办法》的修订还有利于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予以更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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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落地 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

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落地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证监会24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减持管理办法》要求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比如大股东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处罚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未缴足罚没款前不得减持;比如公司涉及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在被处罚后六个月内,或者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又比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风险警示期间至相关事项确定之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可以看到,《减持管理办法》细化了应予处罚的违规行为情形,有利于股东充分认识违规的类型,便利监管执法,对拒不及时纠正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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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建议严格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应设定明确的股东回报期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她提出了包括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建立更严格的动力电池安全标准、修订电子商务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建议。董明珠表示,近年来,市场上不时出现大规模减持现象,特别是“精准”减持、“清仓式”减持,不利于企业发展,更严重影响市场信心。“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屡禁不止,直接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她建议,严格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行为。上市公司应设定明确的股东回报期,建立自愿延长锁定期的奖励制度,建立违规减持的股份回购制度。(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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