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五年审结逾6万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刑事案件
中国法院五年审结逾6万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刑事案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8月14日)通报惩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情况。2018年至2022年,中国法院共审结相关刑事案件6万4788件、生效判决人数8万2704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星期一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通报。据他介绍,在中国法院过去五年审结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4171件、生效判决人数5521人;盗伐林木刑事案件8239件、生效判决人数1万1622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万零711件、生效判决人数4万零104人。周加海说,中国将在星期二(15日)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决定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星期二起施行。周加海说,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最高法制定了《解释》。《解释》的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提升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成效,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扎实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针对如何确保《解释》能够充分发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周加海说,《解释》对既有多个涉林犯罪司法解释加以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司法解释,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一体保护。周加海也说,《解释》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实践情况,设置五项从重处罚情形。例如,非法采伐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林木的行为,较之非法采伐其他地方的林木,对森林资源的破坏程度更为严重,故被设为从重处罚情形之一。为推动对森林生态的有效保护,周加海说,《解释》将“积极通过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明确为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以引导行为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至于《解释》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贯彻实施工作有何考虑的提问,周加海说,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解释的公布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对森林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人民法院还将通过移送行政处理、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