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降低增值税免征年限
广州降低增值税免征年限广州调整购房政策,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五年调整为两年。据广州市政府网站星期三(9月20日)消息,广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五年调整为两年。财联社报道称,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有利于减少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动存量房市场加快恢复发展。另据通知,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一套住房。广州市住建局称,目前,广州外围区域供应量大、去库存周期相对较长,减少购房限制有利于提升外围区域的交易活跃度,进一步稳定市场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