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富瑞特装遭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公司董秘于清清收警示函
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富瑞特装遭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公司董秘于清清收警示函经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六节第十一项“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涉案金额”披露错误。公司上述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清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于清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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