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隧道透水事故酿14死 11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珠海隧道透水事故酿14死11责任人被提起公诉去年7月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4名受困施工人员全部遇难,涉事11名责任人近日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澎湃新闻报道,据中国检察网昨天(2日)发布的消息,近日,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刘广、杨进成、钟奎、陈小龙、王昌榕、胡运彬、聂金伟、王开文、卢瑞美、梁杰、冯连生等11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被提起公诉的11人所涉及的重大责任事故,是2021年7月15日发生在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的透水事故,造成14名施工人员遇难。此前由广东省政府批复的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组认定该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中铁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中铁二局存在转包行为;珠海兴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福建卓智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珠海城建集团、珠海华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发布:2022年6月3日12:38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