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装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债权人 353.12 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
ST中装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无法清偿债权人353.12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5月27日对ST中装发关注函,公司此前公告,公司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铭尚贸易”)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353.12万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被申请预重整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本次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预重整的受理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说明无法清偿债权人353.12万元的原因及合理性。详细说明预重整和重整事项后续涉及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存在的具体障碍以及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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