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 “三大工程” 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5月27日下午,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肃查处影响金融稳定、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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