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6家上市公司(含已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因未履行增持承诺或不减持承诺,被交易所或地方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责
今年以来,已有6家上市公司(含已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因未履行增持承诺或不减持承诺,被交易所或地方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合计被开出10张罚单。其中,5家公司大股东未履行增持承诺,1家公司股东未履行不减持承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表示,新证券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显著提升。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监管部门对增持承诺的监管更严。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应严肃对待公开承诺事项。否则,面临的不仅有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还有来自投资者的索赔。(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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