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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六月理事会3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刘敬出席会议并发言,全面阐述中国立场。刘敬指出,中国高度重视核能在全球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将核能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选项。会议期间,刘敬还会见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就携手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推动加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等双方关心的话题深入交换意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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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4月11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特别理事会会议,讨论近期扎波罗热核电站遭袭事件。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在会议发言中表示,本月7日针对扎波罗热核电站的直接袭击标志着核安全和核安保危险的重大升级,大大增加了核事故的风险。格罗西呼吁各方保持克制,明确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的保障扎波罗热核电站安全的五项原则。他呼吁理事会一致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这五项原则的执行。格罗西敦促各方将此事作为最高优先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确保扎波罗热核电站或者其他任何核电站今后不再受到攻击。(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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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总经理建议加快推进《原子能法》出台中国人大代表,中核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建议加快推进《原子能法》出台,完善与中国核大国地位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填补立法空白,表明中国促进原子能事业发展的国家意志和制度安排,树立负责任核大国形象。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顾军说,核能作为安全、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引领全球在“后疫情时代”实现绿色、低碳复苏,具有独特作用和重要意义。他认为,应尽快出台统领中国原子能领域的基本性法律,完善与中国核大国地位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填补立法空白。报道指出,中国核能利用加快推进、核电积极有序发展的新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核能的作用将更加凸显。但涉核法律法规体系的顶层法律、被称为该领域母法的《原子能法》至今“难产”。顾军建议,《原子能法(征求意见稿)》已基本成熟,结合最新形势与战略需求,完善《原子能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尽快出台。他同时呼吁尽快制定“放射性废物管理法”。他说:“虽然我国已制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但受限于法律定位、只能部分涉及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内容。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滞后于核能发展,我国亟需制定《放射性废物管理法》,规范管理,确保长久安全。”顾军认为,现行相关条例以及部门规章中专门针对核退役治理监管的规范较少;《核安全法》局限于其法律定位,尽管有原则性规定,但仍需通过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进一步细化;《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针对放射性废物治理的规定相对原则和简单。他建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应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确立放射性废物管理国家计划;建立放射性废物管理资金保障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布:2022年3月10日1:4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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