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湖北省恩施州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据恩施发布消息,湖北省恩施州近日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定义、缴存登记手续、账户管理、贷款申请条件及额度等。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在读大学生也可自愿参加。缴存与单位职工缴存可以互转。灵活就业人员在恩施州内购房,符合条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贷款逾期偿还将加收罚息,连续逾期4个月未偿还,贷款提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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