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募投管退” 机制,力促创投高质量发展

完善“募投管退”机制,力促创投高质量发展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新“国九条”明确,进一步畅通“募投管退”循环,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证监会近期表示,进一步促进畅通私募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循环……近期国家层面、有关部门动作频频,大力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场人士认为,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优化“募投管退”政策、鼓励长期投资、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等举措,有助于解决目前行业面临的“募不到、退出难、不敢投”等难题,促进创投行业募资端、投资端、退出端全链条重塑,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证券报)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促进创投高质量发展 政策助力行业形成 “接力” 和 “合力”

促进创投高质量发展政策助力行业形成“接力”和“合力”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振了行业信心。行业人士普遍表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站在完善创新生态的高度,系统优化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各个环节的堵点和痛点,响应了业界的普遍诉求。”东方富海方面表示,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既是构建“创业、创新、创投”协同互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更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力合基金董事长冯杰表示,《政策措施》的出炉,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市场注入新的源头“活水”;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进行深度融合。(上证报)

封面图片

启动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 浦东 11 条措施完善 “募投管退” 全链条生态

启动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浦东11条措施完善“募投管退”全链条生态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不到2个月,浦东新区率先响应。在3月1日举行的浦东新区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浦东新区金融局宣布推出《浦东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十一条举措》(简称“十一条举措”),从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等方面,推动浦东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大会同时启动浦东新区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打造形成陆家嘴、张江、前滩等多个各具特色的区域性股权投资集聚区。

封面图片

证监会: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募投管退” 制度环境

证监会: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制度环境12月14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加大力度支持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深化多层次股权市场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市场格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制度环境。

封面图片

文章称,除了放宽长期资金“不能投”限制外,还要解决其“不愿投”的心理包袱问题。当前,受市场环境影响,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

文章称,除了放宽长期资金“不能投”限制外,还要解决其“不愿投”的心理包袱问题。当前,受市场环境影响,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募投管退”环节并不畅通,面临着项目不确定性高、预期回报低、退出难等问题。在此形势下,对于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来说,既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增强投研能力,挖掘优质标的,又要考虑长期资金风险敏感度较高,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另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渠道也有待拓宽,除了通过IPO、并购等传统形式退出之外,也要进一步探索发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等新形式。

封面图片

政策利好蓄势待发 创投业将迎发展新机遇

政策利好蓄势待发创投业将迎发展新机遇创投行业即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重要信息。会议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要围绕“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支持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开展长期投资,积极吸引外资创投基金,拓宽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政策,营造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生态。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期盼,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相关系列政策细则应尽快出台,针对性地解决行业痛点、重振行业信心。可以说,此次国常会已经在顶层设计上,尽可能地考虑到了创投行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只待进一步的政策细则落地。(证券时报)

封面图片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对新设立或新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实际投资深圳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每满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给予其管理企业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笔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实际管理规模达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奖励人民币500万元。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