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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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印发《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印发《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印发《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围绕集成电路、智能技术、生命健康、能源低碳、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海洋科技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常态化选拔、梯度式培育各类颠覆性技术,点上突破新技术,抢抓先机,并为突破“卡脖子”难题创造新机会;围绕微纳光子与传感、基因与细胞调控、生物合成材料、高端医疗器械、先进机器人、元宇宙、区块链、自动驾驶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和系统性布局全产业链技术,开创新技术路线,开辟赛道,实现带动引领;围绕跨尺度生命解析、脑科学、类人与仿生系统、器官医学、生物制造、量子计算与通信、未来能源技术等领域,开放式发现和系统布局多元技术,打造全新技术族群,掌握创新主动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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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中期 “育苗” 技术最高资助 1000 万元

上海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中期“育苗”技术最高资助1000万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上海市颠覆性技术创新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创新科技攻关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培育颠覆性技术。专项按照加大育种、加强育苗、加速育材梯度布局项目,优进劣汰、逐级收敛。主要包括三个梯度。其中,早期“育种”技术。即基础研究基本完成,技术在实验室尚不能稳定重现的早期项目,主要攻关任务是在实验室实现稳定重现以及确定决定技术成败的关键节点,为中试放大创造条件。每项资助100万元或200万元;中期“育苗”技术。即基础研究已经完成,技术在实验室可稳定重现,但尚未跨越决定技术成败关键节点的中期项目,主要攻关任务是进行中试放大,突破决定技术成败的关键节点,进一步提高性能、优化实现条件或降低成本,为试产推广打下基础。每项资助500万元或1000万元。(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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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统筹用好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生物制造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3月29日,国新办就“坚定不移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举行发布会,广东省发改委主任、省大湾区办主任艾学峰在会上表示,接下来,广东省要紧抓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生物制造产业。一是优化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布局。抓紧制定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根据技术和市场成熟度,结合广东的创新优势和产业需求,谋划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布局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二是推动生物制造产业技术研发。统筹用好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生物制造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打造全球领先的生物制造创新策源地。三是促进生物制造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建设一批中试验证平台,进一步强化场景应用,推动生物制造赋能医药健康、工业和材料、农业与食品、新型能源、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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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于近期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库司司长李先忠4月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研究建立合作创新政府采购制度。合作创新采购,指的是对于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我们把这种新的采购方式特点概括为“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这种方式有利于推动创新产品从需求、研发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管理,更好地支持应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了各方意见,现已具备出台条件,拟于近期印发。(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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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据财政部消息,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4年4月24日印发。该办法旨在支持应用科技创新,鼓励有研发能力的各类供应商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对全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辐射效应,促进科技创新。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分为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涉及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该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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