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分阶段执行住房 “以旧换新”,9 月 1 日起增加国企收购方式
广西桂林:分阶段执行住房“以旧换新”,9月1日起增加国企收购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桂林市促进房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桂林市促进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职能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开放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促进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政府政策鼓励,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增加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的方式,促进群众通过“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政策执行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另据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承诺以下两点:一是购买新房,要报销购房者二手房中介佣金(抵减新房款),旧房佣金最高为成交价1.5%,旧房价格最高按新房80%计算;二是缴纳意向金,统一为2万元,承诺60天内锁定房源,并全额退还意向金。(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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