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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表示,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是数据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和数据大国,一直高度重视数据跨境流动,也注重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制定了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的基本制度框架。在这个基础上,国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又制定出台了一些配套性规定,比如,《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细化安全管理制度,为促进数据跨境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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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适当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适度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结合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规定》,对现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的实施和衔接作出进一步明确,适当放宽数据跨境流动条件,适度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便利数据跨境流动,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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