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邓炳强称无损集会自由 林定国指正常记者毋须担心
23条立法邓炳强称无损集会自由林定国指正常记者毋须担心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接受传媒访问。被问到立法后,国家安全得到更大保障,会否重批七一游行。邓炳强回应,对游行集会的规管,是基于《公安条例》的考量,是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是以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等考虑,有关自由在23条立法前后没有分别。至于23条立法后,会否维持要求游行人士挂颈绳作识别,邓炳强表示,要求游行人士佩戴识别标志,属《公安条例》考量,如游行未能保证不危害公众安全,便需施加条件。香港大学法律学者陈文敏日前提到,不少国家已废除煽动罪,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过往有关定罪的案例都是极端言论,如煽动独立、破坏香港宪制秩序,游客在小红书表达不满,不会被控告,因罪行只针对纯粹挑动仇恨的行为。至于外国传媒会否触及窃取国家机密及「境外干预」的罪行。林定国指出,「间谍活动」罪所指的勾结境外势力,是向公众发布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而危害国家安全,他很有信心所有记者都不会触犯,因无人会刻意虚假陈述及意图危害国安,强调正常新闻工作者不应担心。23条建议限制被羁押者见律师的权利,被问到如何平衡《基本法》有关对法律咨询权利的保障时,林定国重申,延迟会见律师的权利要有客观理由,例如嫌疑人以见律师为幌子通风报信,强调有关做法并非执法机关独断行事,当局会考虑由法庭扮演把关角色。林定国又表示,「百分百」不同意外界质疑指,23条和国安法配合下,令香港被彻底大陆化。他解释,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自行立法,用普通法草拟法例,管辖权亦在香港,香港法庭享有独立裁判和终审权。2024-02-0809: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