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容许订立预设医疗指示 医衞局:采取「慎入易出」原则
政府倡容许订立预设医疗指示医衞局:采取「慎入易出」原则政府建议订立法律框架,容许有精神能力的成年病人订立「预设医疗指示」,拒绝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医务衞生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会采取「慎入易出」原则,订立预设医疗指示须以书面订立,撤销有关指示则可随时透过口头、书面或销毁方式撤销;当局亦会研究容许以电子形式填写数码表格。订立指示时,必须有不少于两名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须为注册医生,每名见证人须符合若干条件,包括尽本身所知不是订立者的遗产受益人等。医务衞生局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订立者不得透过预设医疗指示拒绝基本护理或纾缓治疗,或者要求施用或处方某物质,以结束生命。条例草案本周五刊宪,下月6日在立法会首读。2023-11-2221: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