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
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一名38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违反《选举条例》,被廉署拘捕。廉署表示,涉案的男子报称电脑程式员,他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转载煽惑他人杯葛该选举的贴文。廉署在行动中检走被捕男子的手提电话,并扣留该男子调查,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廉署表示,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所有涉嫌违反该条例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及廉洁。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杯葛选举,有可能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2023-12-0417:5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