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法官裁定所有不认罪被告表证成立 13人拟作供

#初选47人案法官裁定所有不认罪被告表证成立13人拟作供https://bit.ly/3J3bgYK法官今裁定16名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各被告须答辩。其中除了吴政亨、余慧明及杨雪盈3人暂时料不作供外,其余13名被告,包括郑达鸿、梁国雄、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林卓廷、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柯耀林、李予信均拟作供,预料主问需时约13天。法官李运腾指盘问或需主问的两至三倍时间,法官陈庆伟预料辩方案情连盘问或需时共39天,但指不代表需用尽。案件下周一(12日)续审,料将开展辩方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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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法官裁定16不认罪被告 全部表证成立 13人拟作供

#47人案法官裁定16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13人拟作供47名民主派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周五(9日)展开第64天审讯。法官裁定,16名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理由稍后颁布。除吴政亨、杨雪盈、余慧明3人暂时料不作供外,其余13名被告拟作供,另部分被告拟传辩方证人。案件押后至下周一(12日)续审,料将开始辩方案情。辩方透露,拟呈录音、电邮文件等证据。法官根据辩方估计作供所需时间,推算辩方案情料需约39日处理。#未审先判#初选无罪法庭线报导TG/IG@thewitnes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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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十七周审讯整理 4被告申毋须答辩 官裁16不认罪被告全表证成立

#初选47人案第十七周审讯整理4被告申毋须答辩官裁16不认罪被告全表证成立https://bit.ly/43MyRF0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入审讯第十七周。法官上周裁定「共谋者原则」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林卓廷、黄碧云、何桂蓝及吴政亨一方本周作出中段陈词,争议控罪的「非法手段」在《国安法》下无清晰定义,而政府于被告被控后才修订法例,列明无差别反对政府议案不属拥护《基本法》,辩方指该条文无追溯力,故被告案发时行为不构成「非法手段」,要求法庭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控方则认为上述条文仅就现行法律作阐释,认为被告滥用《基本法》权力迫使政府妥协仍属「非法手段」。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裁定16名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须要答辩。其中除了吴政亨、余慧明及杨雪盈3人料暂时不作供,其余13名被告,括郑达鸿、梁国雄、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林卓廷、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柯耀林、李予信均拟作供,部分人会传召辩方证人和呈交文件证据,法官料辩方案情或需时共39天。案件下周一(12日)续审。▌第十六周审讯整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法官裁定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http://bit.ly/43Jx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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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表证成立

民主派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表证成立民主派初选案,47名参与初选的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人否认控罪,法庭上午裁定该16名被告表证成立,需要答辩,书面理由择日公布。16名不认罪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和吴政亨。其中13名被告计划出庭作供。吴政亨会传召2名辩方证人,包括1名证人录取了27分钟对话录音,另一名证人涉及呈堂电邮,郑达鸿、梁国雄、施德来及李予信各自计划传召一名事实证人。法官陈庆伟统计辩方主问需时13至14日,预计可于39日内完成辩方案情,押后案件至星期一续审。2023-06-091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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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选案 否认控罪16人被裁定表证成立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否认控罪16人被裁定表证成立香港民主派2020年发起“立法会35+初选”,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人否认控罪,法官星期五(6月9日)上午裁定这16名被告表证成立,需要答辩,书面理由择日公布。综合《明报》与香港电台报道,香港民主派“35+”初选案星期五踏入第64日审讯。控方举证完毕,其中四名被告的辩方大律师在星期四争议案件表面证供不成立,包括指本案“非法手段”的定义并无厘清。在考虑控方案情及辩方中段陈词后,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和陈仲衡裁定16名被告均表证成立,各被告需要答辩。接下来将展开辩方案情,被告料出庭自辩或传召辩方证人。16名不认罪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等人,其中13名被告计划出庭作供。法官陈庆伟统计辩方主问需时13至14天,预计可在39天内完成辩方案情,案件将押后至下星期一续审。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涉组织及参与2020年的立法会初选,在2021年2月被捕,及后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也是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国安案件。在此之前,47人中已有31人认罪,包括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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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辩方争议被告行为不构成「非法手段」要求裁定林卓廷等表证不成立https://bit.ly/3NiMV3A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6人不认罪,踏入审讯第63天。林卓廷、黄碧云、何桂蓝及吴政亨一方作出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表证不成立,被告毋须答辩,法官押至周五(9日)下决定。本案被告被控串谋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辩方争议「非法手段」在《国安法》下无清晰定义,而案发时政府尚未通过公职人员宣誓修例,将「无差别反对政府议案」列为「不属」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的行为,故当时否决预算案不构成「非法手段」。控方则指,上述条文虽于2021年5月始生效,惟仅就现行法例作出阐释,认为被告滥用《基本法》权力迫使政府妥协仍属「非法手段」。辩方亦认为,控方除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亦须证明被告有意图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下台,惟现时证据不足。而就辩方称林卓廷于选举论坛提及政府派3万元便会赞成预算案,控方直言林仅回避问题,而该党立场实同意否决预算案,以避免被边缘化。▌第十六周审讯整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法官裁定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http://bit.ly/43JxX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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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吴政亨受访录音称相比「揽炒书」更望初选成事官质疑属传闻证供不能呈堂https://bit.ly/42EKL2H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6人不认罪,今踏入审讯第66天,展开辩方案情。吴政亨选择不作供,辩方传召3名证人,以将吴的电邮和录音呈堂。庭上播放吴政亨受访录音,吴曾称发起「三投三不投」联署是望团结民主阵营,令初选顺利,而如在「揽炒书」(指「墨落无悔」声明书)和初选之间只能择其一,会宁愿「初选成事先」,指「我哋光复咗议会先,其他细节可以再倾」。而代表吴的律师则供称,曾按吴指示撷取「李伯卢」(吴政亨网名)电邮,显示李伯卢提及望联署就否决议案保持中立。法官质疑相关录音和电邮属「传闻证据」,除非涉对被告不利的招认,否则不能呈堂;并着辩方就证据呈堂性提交案例和书面陈词,明早再作口头陈词。料法官明作出裁定后,郑达鸿或作供。本周一▌原定今开展辩方案情惟因法官陈庆伟不适押后https://bit.ly/3qxtaMN第十七周审讯整理▌4被告申毋须答辩官裁16不认罪被告全表证成立https://bit.ly/43MyR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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