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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户隐瞒拥有新界土地判监2个月缓刑12个月一名居住于将军澳彩明苑的公屋居民去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土地,但其后调查揭发,该居民案发时拥有一幅市值评估为200万元的新界土地。该名居民因违反《房屋条例》而被检控,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两个月,缓刑12个月。该名居民已迁离公屋单位,公屋户籍已被取消。房屋署发言人表示,作为厘定租金及审核续住公屋资格的基础,住户必须准确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又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2023-07-2417: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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