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准律政司申请剔除中国混凝土的申索 环保署欢迎裁决
高院批准律政司申请剔除中国混凝土的申索环保署欢迎裁决高等法院颁下判词,指中国混凝土有限公司就油塘东源街22号混凝土厂是否须领取指明工序牌照营运向环保署提出的民事申索,并没有披露合理的诉讼因由,滥用法律程序。因此法庭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剔除中国混凝土的申索,并下令中国混凝土须支付讼费。环保署发言人欢迎原讼法庭的裁决。中国混凝土去年8月入禀高等法院,指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其位于油塘东源街22号混凝土厂无须领取指明工序牌照营运,认为环保署错误诠释条例对筒仓容量的定义。中国混凝土要求法庭宣布无须领取相关牌照营运,并要求署方就指控该厂无牌非法营运而造成损失一事,作出赔偿。律政司于去年10月代表环保署向高等法院申请剔除有关申索。环保署发言人说,署方会继续密切监察油塘东源街混凝土厂的运作。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或运作造成空气污染滋扰,会采取执法行动及把搜集的证据转交律政司考虑及作适当跟进。另外,署方正着手修改《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加大执法权力封闭违规处所,让部门能够更快速和有效处理类似情况,预计明年第一季可以把修例建议提交立法会。2023-12-13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