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内阁同意废除强制死刑与无期徒刑
马国内阁同意废除强制死刑与无期徒刑(早报讯)马来西亚内阁同意废除强制死刑和无期徒刑,替代刑法是监禁至少30年及最长40年,以及鞭笞至少12下。当局强调,政府并未完全废除死刑,而是授权法官判案时拥有更大裁量权。不过,相关法令仍有待国会通过才能生效。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星期四(3月23日)告诉国会,上星期五(3月17日)的内阁会议同意废除强制死刑和无期徒刑,让无期徒刑不再是强制死刑的替代刑罚。她透露,政府下星期一(3月27日)将在国会提呈《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她说,政府也对所有非致死罪行的刑罚都废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条(向国家元首宣战)、第121A条(向马来统治者宣战),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贩毒)。换言之,马国目前八项原本刑罚为死刑的罪行,都将废除死刑。这包括刑事法典132条(教唆武装部队叛乱)、刑事法典302条(蓄意谋杀)、刑事法典306条(协助或教唆他人自杀)、刑事法典307条(企图谋杀)、刑事法典364条(绑架或拐带而致死他人)、刑事法典396条(结伙抢劫),以及刑事法典374A条(挟持人质)。阿莎丽娜透露,政府下星期一(3月27日)也将向国会提呈《重新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允许联邦法院重新检讨已判处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件。她说,新法案预料将影响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诉程序而等待行刑的957名死囚及正在服刑的无期徒刑囚犯。这是因为强制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替代刑罚可溯及既往。她强调,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罚而非完全废除死刑,这将让法官判案时能有更多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