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的师姐,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好的人。好无力,希望世上再无网络暴力。”

“她是我的师姐,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好的人。好无力,希望世上再无网络暴力。”带着硕士录取通知书探望医院84岁爷爷的这个女生,她叫郑灵华,出生于1999年,从浙江师范大学免试保送攻读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勤奋上进,热爱音乐,但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2023年1月23日。她是被网络造谣和网络暴力杀死的,只是因为染了粉色头发。#拒绝网络暴力#【网评】现在给染发耳洞耳钉纹身到处打码,虽然如果是出于分级目的是可以的,但显然现在连成年人影视剧新闻甚至是纪录片都这样,释放出去的信号是不可控的【网评】主流视线范围内不能染发纹身不能道德瑕疵,看不到多样性就是否定多样性,网络世界的戾气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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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创始人呼吁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TCL创始人呼吁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中国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提议说,恶性网暴事件屡禁不止,网络暴力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是治理网络暴力的良方。据人民日报报道,李东生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即将召开之际说:“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构建网络暴力常态化治理机制。”李东生已连续五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同时本次也是李东生第三次提出网络暴力治理相关建议,2021年他建议加大网络诽谤的治理和惩罚力度,2022年建议国家针对网络暴力专门立法。最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郑灵华因“粉色头发”不堪网暴导致自杀、旅行博主“管管”因不堪忍受网暴喝农药自杀,该事件又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网络暴力”的思考。李东生认为,当前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他说,如此一来,治理网络暴力还存在违法行为和主体认定难、违法证据取证难、治理周期长的问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需要逐步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对此李东生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二是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持续强化监督发现保护机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从源头上加强对网暴当事人的保护,同时降低取证难度;三是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将涉及网暴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更长处罚期的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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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场景我见过的,新冠疫情还没发生,人们还没戴上口罩的时候,我就见过的。尖叫的人群和暴力镇压的警察,我见过的。在中国大陆的南方,我见过的。这不是第一次,这不是第二次,这不是第三次,这不是最后一次。【网评】大型“方舱”,把幼童和父母强行分开,“说你是你就是”随时被抓走,合法暴徒,在街上殴打民众,在西北在南方在中国人不关心的其他某些地方全部全部全部都有前例。【网评】每一次都用了被很多人拥护的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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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详实,可以看出付出了很多心血,我很佩服,之前大家提出的所有疑点都极其牛逼地处于最好的一种情况,牙周炎还真是牙周炎,头胎二胎时间间隔和基本全男娃还真的只是因为节育,同村还真有同名同姓的人差两年出生,近照人像特征与结婚证长得不像还真的是因为抖音修图,村民说的父子强奸也似乎不存在,也就是说这是一场阴差阳错的全民侦探全部落空大赛。除此以外,生完三胎后精神状况变差是怎样一种程度的变化,没提,确诊精神分裂症then视频中大家都能听懂的求救性方言就可以不用再考究,因为精神分裂症患者讲的话不具效力,是不是。董家称锁她是因其有暴力表现then是什么样程度的暴力,没提,是提刀砍人还是逃跑打人,没提。“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背后严峻的体系问题,没提。总而言之看完整篇通报就是自愧不如,宣传部功力之深厚,不得不让人信服。【网评】有点像爹毒打完你再进屋喊你吃饭,“别给脸不要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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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草局:包括旅外的所有大熊猫圈养种群不存在近亲繁殖针对网上出现旅外大熊猫存在被利用开展同源基因实验、打“基因战”的或者被克隆的风险,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刘定震星期四(6月20日)在中国林草局发布会上对此回应说,目前包括所有旅外大熊猫在内的圈养种群,如果存在近亲关系,都不允许配对繁殖。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网络最近出现观点认为,大熊猫圈养存在近亲繁殖的风险;还有观点认为,大熊猫基因与人类基因具有较高同源性,因此旅外大熊猫存在被利用开展同源基因实验、打“基因战”的或者被克隆的风险。刘定震星期四在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和国际合作成果发布会上作出上述回应。他还说,大熊猫与人类基因组相似度只有60%多,用大熊猫开展针对人类的基因研究没有任何意义,属于伪科学命题。据刘定震介绍,中国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熊猫人工繁育,于本世纪初突破了大熊猫发情难、配种受孕难和育幼存活难等三大难题,种群得以快速增长。为保护圈养种群的遗传多样性,避免近亲繁殖,第一,中国建立了统一的大熊猫谱系,记录了每只圈养大熊猫的个体信息等基础数据;第二,每年组织专家对种群进行分析,通过计算不同雌雄个体间的亲缘系数,制定全国圈养大熊猫优化繁育年度配对方案;第三,建立全国一盘棋的繁育机制,促进各繁育机构的种源交流。经科学评估,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措施下,大熊猫圈养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可长期维持。刘定震解释说,所谓近亲繁殖,按照国际惯例,是指3代以内有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动物之间的繁殖。中国在制定优化繁育配对方案时,通过计算亲缘系数,排除掉3代以内有直系或旁系血缘关系的个体配对。因此,目前包括所有旅外大熊猫在内的圈养种群,如果存在近亲关系,都不允许配对繁殖。...2024年6月21日7:4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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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附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4月11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规则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代码等内容的技术。第三条国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国际合作,鼓励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第四条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符合以下要求:(一)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虚假信息,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二)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种族、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等歧视。(三)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不公平竞争。(四)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五)尊重他人合法利益,防止伤害他人身心健康,损害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禁止非法获取、披露、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商业秘密。第五条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生成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的责任;涉及个人信息的,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第六条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第七条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二)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三)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五)国家网信部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其他监管要求。第八条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研制中采用人工标注时,提供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正确性。第九条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第十条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第十一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的种族、国别、性别等进行带有歧视性的内容生成。第十三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发现、知悉生成的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应当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续。第十四条提供者应当在生命周期内,提供安全、稳健、持续的服务,保障用户正常使用。第十五条对于运行中发现、用户举报的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生成内容,除采取内容过滤等措施外,应在3个月内通过模型优化训练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第十六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生成的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标识。第十七条提供者应当根据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可以影响用户信任、选择的必要信息,包括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的来源、规模、类型、质量等描述,人工标注规则,人工标注数据的规模和类型,基础算法和技术体系等。第十八条提供者应当指导用户科学认识和理性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不利用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进行商业炒作、不正当营销。用户发现生成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有权向网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第十九条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时,包括从事网络炒作、恶意发帖跟评、制造垃圾邮件、编写恶意软件,实施不正当的商业营销等,应当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第二十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月日起实施。...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354109.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3541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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