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同意有条件释放令扩大至自愿入院有刑事暴力倾向者
当局同意有条件释放令扩大至自愿入院有刑事暴力倾向者医务衞生局副局长李夏茵在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会议后表示,同意委员会的意见,完善「有条件释放」的机制,包括将「有条件释放」的机制,扩大至自愿入院、有刑事暴力倾向人士。李夏茵表示,「有条件释放令」现时只适用于强制入院、有刑事暴力倾向病人,为完善机制,当自愿入院的病人,被发现有刑事暴力倾向,将会改为「强制羁留」,在相关人士出院时就可按情况而发出「有条件释放令」。她又表示,会修订前线精神科医生的指引,当自愿入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间作出暴力行为等,亦会改为「强制羁留」。李夏茵又提到在用药方面,医管局会订立临床指引及守则,以尽量处方较新及副作用较少的口服或注射药物。她又说会订明具体服药要求条件,包括可能要求以遥距影像观察病人的食药情况、透过血液尿液等样本检查病人是否有服药。她表示,会加强医护人员、医务社工、照顾者的支援,包括加强识别病人复发、跟进个案的能力,亦希望他们能及早发现未有遵守条件、健康安全出现问题的病人,令病人可以尽早被召回医院。另外,李夏茵表示,会就「有条件释放令」主动设覆核期,至少每2年审视一次病人的「有条件释放令」,又提到每名病人的需要不同,可能有病人可以一年覆核一次。2023-07-2719: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