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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伤害中华民族感情”9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新增的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穿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和“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将被处以罚款和拘留。公示将在9月30日结束。这条法规将赋予警察更宽泛的执法权,理论上来说,任何在日常或敏感时间点吃日式食物,穿着日本品牌,扮演日本动漫角色,喜欢日本文化,针对核废水发表不同看法,以及未来可见的和西方文化生活等相关的行为,都可以视为伤害中华民族的感情和有损中华民族的精神。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要罚中国全国人大最近提出了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伤害中华民族精神和感情的物品或言论"等内容,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中媒表示,修订草案的目的是将社会上出现的新问题纳入处罚范围,以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然而,一些法学教授公开反对了草案的内容,他们认为处罚标准过于模糊,可能导致选择性执法,容易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在社交媒体上,许多人纷纷质疑这一修订草案,一些意见领袖呼吁网友向全国人大提出反对意见。这一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原文链接中国人大网《人民日报》《联合早报》《中央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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