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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今日(8日)刊宪并提交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以全面落实香港基本法第23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及香港国安法所规定的宪制责任,确保可早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今日11时举行立法会特别会议,以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区要尽快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获通过香港特区完成宪制责任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曾于2002年就基本法23条立法发表咨询文件,2003年2月正式刊宪,不过最后以撤回告终。过去20年,当局对这项工作始终「按兵不动」。直至去年,本届政府提出立法的具体时间表。立法经咨询后,本月8日交付立法会首读二读,随即法案委员会连续7日开会逐项审议,直至三读通过,历时12日,完成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2024-03-191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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