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 研发专属金融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研发专属金融产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助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先行先试,研发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有效满足制造业中长期融资需求。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规范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安全保险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