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份之税务责任
2022年1月份之税务责任#财政局 至十五日 职业税-雇主应透过M/B式凭单,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从雇员或散工薪酬内所代扣之税款,缴予财政局、龙成大厦、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收纳处。(经由第267/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并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及第六款) -独资商号的东主应把上季(十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ADw26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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