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
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14日6时起,所有过去14天曾经到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ANK2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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