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11时起14天内曾到过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特定区域的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
1月21日上午11时起14天内曾到过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特定区域的人士须接受医学观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21日上午1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或房山区长阳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自2022年1月21日上午11时起...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AUoHG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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