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凌晨零时起取消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月27日凌晨零时起取消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27日凌晨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及宝龙街道、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及翠竹街道;陕西省西安市...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AZ5mlBi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