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11时起取消对曾到中山市坦洲镇人士的防疫措施

1月27日上午11时起取消对曾到中山市坦洲镇人士的防疫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1月27日上午11时起,取消对曾经到过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AaMec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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