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批示修改非澳门居民入境防疫措施
行政长官批示修改非澳门居民入境防疫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30)日公布第166/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零时起,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因应人员往来的实际需要,经卫生当局评估疫情风险后指定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非本地居民,在遵守卫生当局订定的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该批示将废止现行的第64/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根据该批示...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HdvQU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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