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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6时起新增对曾到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人士的防疫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2月25日下午6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区域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BYs4WE9
广东省委和东莞市委研究决定,因应东莞大朗聚集性疫情暴露出重点场所防疫短板漏洞,免去黄守应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职务;免去王长青东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免去毕洪波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陈福坤东莞市大朗镇镇委书记职务;免去方德佳东莞市大朗镇镇委副书记、镇长职务;免去张何东莞市卫健局副局长职务。以上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问责调查正在同步进行。广东省委省政府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防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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