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南新乡,
5月27日,河南新乡,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出狱后发声:感谢街坊邻居对家人的帮助,表示会做一个感恩社会的人。2014年,河南大一学生闫啸天回到家乡新乡市辉县市过暑假,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其后,该案申诉至河南省高院。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达(2017)豫刑申18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据悉,闫啸天服刑期间三次获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8个月。其中一份刑法变更刑事裁定书记载:闫啸天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获得多次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by匿名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