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国泰两名前机组人员违检疫规例 外出活动无必要
法庭指国泰两名前机组人员违检疫规例外出活动无必要国泰航空两名前机组人员去年12月涉嫌在港隔离期间,违规聚餐及外出,被控3项「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所指明的条件」罪,两人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日判刑,两人需要还柙。首被告是46岁马来西亚籍的黄昱龙,被控于或约于去年12月25日,没有遵照医学监察通知书指明的条件,进行自我隔离。次被告是45岁中国籍的刘诺宏,被控两项相同罪名,涉案日期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裁判官王证瑜裁决时表示,两名被告外出活动并无必要,亦未能证明两人真诚地误信行为合法,又引述衞生署高级医生作供指案发前疫情已扩散至本港。裁判官引述当时的规例指,除了「必要活动」外,机组人员接受医学监察期间须接受家居隔离,直到抵港第3天核酸检测呈阴性。裁判官提到首被告黄昱龙去年平安夜抵港后,翌日离开西环住所,到刚回港的次被告刘诺宏的屯门住所,刘诺宏其后送黄昱龙到巴士站,再收取包裹。两日后刘诺宏再到九龙塘又一城购物,然后到望月楼与父亲及其女友用膳。案件定罪后,控方再传召专家证人衞生署高级医生冯永辉作供,冯永辉指出两名被告病毒基因排序相同,极可能互相传染。刘诺宏12月26日开始有头痛及腹泻,比望月楼群组所有确诊者更早出现病征,故非常可能由刘诺宏引发望月楼群组,感染了共9名病人,包括父亲及其女友。2022-11-1715: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