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指数码港资料外泄源于五项缺失 再犯属刑事罪行
私隐专员公署指数码港资料外泄源于五项缺失再犯属刑事罪行私隐专员公署公布数码港资料外泄事故调查报告,指事故源于五项缺失,包括资讯系统欠缺有效侦测措施,个人资料被不必要保留等。私隐专员钟丽玲表示,公署已将报告及执行通知送达数码港,要求对方在两个月完成有关指示,之后向公署提交证据,又指如果再次违规,将是刑事罪行。钟丽玲表示,调查发现数码港不必要地超过期限地保留个人资料,当中最长的个案,由2016年开始保留,而根据数码港的政策,求职者的资料只会保留一年,而雇员的资料,就只会在受雇期间保留,有关员工离职后就要删除。公署曾就求职者和离职雇员资料的保留原因,向数码港作出查问,但数码港未能解释原因。对于涉事的人士可以如何追讨。钟丽玲表示,私隐条例有相关说明,如资料当事人,因机构违规而蒙受损失,可提出民事索偿,但一切需视乎有无足够证据。她表示,如当事人有任何查询或需要协助,可联络公署跟进。2024-04-0212: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