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称国安法具凌驾性 与本地法律不一致特区应修改
夏宝龙称国安法具凌驾性与本地法律不一致特区应修改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表示,香港国安法立法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捍卫「一国两制」,打击的是极少数,保护的是广大香港居民。他又说,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最大特点是「双执行机制」。国家安全是中央的事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拥有完整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但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实际情况,中央通过香港国安法授权香港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负责处理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承担最后兜底责任。夏宝龙在全国港澳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会上致辞时提到,要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应坚持中央主导和特区主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香港国安法时,赋予了其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当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其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实现有机统一。至于特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夏宝龙指出,委员会承担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发挥牵头抓总、议事决策、统筹协调的中枢职能。而维护国家安全不单是行政长官和特区国安委的责任,也是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以及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等整个管治架构的责任。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全社会每个人都应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观者。2023-01-1311:27: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