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目及女文员涉虚报火警等 案件明年1月再讯
消防队目及女文员涉虚报火警等案件明年1月再讯45岁消防队目与34岁女文员涉嫌分别虚报有医院火警警报启动、有人困于筲箕湾某大厦升降机、以及有人要从商场跃下等。两人被控共4项虚假火警警报及2项导致警力浪费罪,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暂毋须答辩,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4日再讯,两人准以1000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准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得与消防处同事讨论本案。报称消防队目的45岁被告刘浩殷,被控于今年5月17日在香港向消防处发出或致使发出明知是虚假的火警警报或其他灾难警报,即向筲箕湾消防局作出虚报,声称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的火警警报被启动;有人被困于筲箕湾一幢住宅大厦的升降机内;声称有人要从筲箕湾一商场跃下;另因虚报有人要从商场跃下,而导致警力的浪费。报称文员的34岁女被告李育菁,则被控于上述同日向筲箕湾消防局作出虚报、明知而作出内容倾向于对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的虚报,因而导致警力的浪费,即声称她在筲箕湾亚公岩道看到一辆的士冒出烟及火花。2023-11-0918: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