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曾锦荣承认虚报选举开支被判囚两个月
前区议员曾锦荣承认虚报选举开支被判囚两个月前屯门区议员曾锦荣在2020年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提交载有虚假资料陈述书,他早前承认全部控罪,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2个月。裁判官在判刑前指出,法庭收到由市民提供的两封信件,以表达对被告过去求情时的意见,但因信件不是由控辩双方提供,在法律上不能够一并考虑,报告表示可建议判处中等时数的社会服务令。控方指出,本案具严重性,希望法庭不会判处社服令,改为考虑其他刑罚。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求情时表示,已还押十多天,希望法庭给予机会让他执行社服令,他即使明白这不是很好的理由,但将来有工作需要完成,加上他已明白控罪严重性,冀判处社服令。裁判官王证瑜判刑时说,考虑控罪、案情、文件及所有报告内容,被告亦认罪初犯,但同意本案性质严重,每项控罪以3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后就两罪共判囚2个月。28岁曾锦荣在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讹称以24000元选举开支聘请3名选举助理,其后被廉署起诉「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及企图欺诈罪。2023-02-2220:5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