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油麻地暴动「围魏救赵」囚2年8个月至3年9个月#港闻八人承认2019年在油麻地一带参与暴动,分别判囚2年8个月至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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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2019年油麻地暴动判囚47至63个月#港闻2019年理大冲突,6人在油麻地参与暴动罪成,判囚47至63个月。(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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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涉2019年油麻地暴动 分别囚29至63个月

13人涉2019年油麻地暴动分别囚29至63个月2019年理工大学冲突,有人堵路和投掷汽油弹,企图协助被困校园内的示威者,有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11人否认暴动罪,经审讯后全部人被裁定罪成,同案余下两人,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郭子麟则认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淑娴在西九龙裁判法院一并处理判刑,判处13人分别入狱29至63个月。13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部分人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涉物品包括板手、六角匙、雷射装置、锤、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任雪莹表示,警方欢迎法庭的裁决,判刑足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暴力程度。她说,213名被捕人士均被控暴动罪,分为17宗案件处理,今日是首宗经审讯的判刑,涉案13名男子在案发时由18至30岁。任雪莹强调暴动属于严重罪行,警方尊重市民参与集会的自由及权利,但前提是要守法及和平,如有违法及破坏社会安宁,警方必定会严正执法,维持社会及公众安全。2022-12-3112: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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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 8人涉油麻地暴动被判囚3年半至4年9月

理大冲突8人涉油麻地暴动被判囚3年半至4年9月2019年理大冲突事件中,有示威者发起行动试图分散警力或营救其他示威者,警方当晚在油麻地以暴动罪拘捕213人,分为17宗案件处理。其中1宗的11名被告中,有6人承认暴动罪,2人经审讯后定罪,8人在区域法院分别监禁3年半至4年9个月,案中余下的3人潜逃。暂委法官叶启亮判刑时说,本案暴动是社会事件中最大规模之一,发生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对公众造成滋扰,令附近居民担心人身安全,使主要道路受阻。事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破坏警民关系。示威者针对警方作出暴力行为,更是挑战法治,案情严重。他又认为暴动有相当预谋和一定计划,案发时2000名示威者筑成防线,与警方对峙及投掷杂物、砖头等,更在1小时内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暴力情况如同小型战场。警方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主管、高级督察潘崇礼在庭外见记者表示,在213名被捕人中,已有68人被法庭裁定暴动罪成,其余正等候审讯或裁决。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等自由,但必须守法,警方不会容忍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会果断执法。2023-02-2513:0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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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判囚50至52个月2019年11月,大批市民欲营救被困理大校园内的示威者,油麻地共213人遭围捕,被控暴动。包括独立歌手庄正等10人经审讯后被判罪成,今(7日)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及判刑。法官林伟权以4年9个月作量刑起点,考虑各被告无案底、节省法庭时间、部分被告案发时年轻,可获减刑,判处各被告监禁50至52个月。各被告的刑期分别为:第一被告欧阳浩明:52个月第二被告翟柏龙:52个月第三被告湛沛林:50个月第四被告陈思进:50个月第六被告郑太君:52个月第七被告庄正:52个月第八被告周嘉慧:50个月第九被告周诺澄:50个月第十被告简澧然:52个月第十一被告黎子欣:52个月10名被告分别为:欧阳浩明(地盘管工;案发时25岁,现28岁)、翟柏龙(摄影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湛沛林(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陈思进(发型师;案发时18岁,现21岁)、郑太君(案发时25岁,现28岁)、庄正(音乐教师;案发时28岁;现31岁)、周嘉慧(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周诺澄(学生;案发时19岁,现22岁)、简澧然(音乐教师;案发时24岁,现27岁)及黎子欣(酒吧店员;案发时22岁,现25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或约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同案第五被告陈子宏被捕时身处油麻地站出口上方,法官不排除他因好奇而留下观察,故早前裁定他罪名不成立。稍后有详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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