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 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
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组织「光城者」的6名成员涉嫌策划在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发动炸弹袭击,案中主脑何裕泓在高等法院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其余5人则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法官李运腾索取其中3名被告的教导所报告,押后案件至本月25日求情及判刑。6人被控的「串谋恐怖活动罪」指,2021年4月至7月期间,他们在香港一同及与其他人串谋,为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何裕泓承认控罪,其余被告否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指,他们在香港非法及恶意一同串谋藉爆炸品导致爆炸,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除了何裕泓外,其余5名被告都认罪。6名被告依次为20岁的郭文希、19岁的何裕泓、21岁的欧文、17岁的陈绰轩与罗启颖,以及20岁苏颖贞,6人都没有案底,郭文希去年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教导所。2023-05-0616: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