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旗及区徽修订条例生效 政府将宣传教育协助市民了解
区旗及区徽修订条例生效政府将宣传教育协助市民了解《区旗及区徽(修订)条例》今日刊宪生效。政府发言人表示,条例的根本原则和精神是「尊重」,尊重作为特区的象征和标志的区旗及区徽。条例的目标是做到「教与惩」并重,一方面就区旗及区徽的正确使用、礼仪、教育和推广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针对侮辱区旗或区徽行为,条例清晰化相关的刑责,予以惩治阻吓。特区政府会做好区旗及区徽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市民了解和遵守条例。发言人说,区旗及区徽的收回处置规定,与收回及处置国旗及国徽的安排一样,即是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及区徽须交到指定回收点。凡在活动中使用区旗或区徽,活动主办方有责任把活动现场使用的区旗或区徽妥善收回保存或重用,而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及区徽则须交到指定回收点。《区旗及区徽条例》于1997年7月1日在香港特区实施。因应2021年通过对《国旗及国徽条例》的修订,特区政府决定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使两条条例保持适度一致。2023-11-2418:11:06